自我县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社局牵头,住建、公安等部门配合,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发力,强化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惩戒,强化跟踪问效,处理了一批欠薪案件。
然而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尾款”的负面案件,现就2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


在2019年9月4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付某等五人投诉,称在涞水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做工被拖欠包括其在内的26人59万元农民工工资。接报后,劳动监察大队立即立案展开调查。
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刘杰:
“经我单位立案调查,发现该工地的包工头宋某,通过制做虚假工资表支取了某劳务公司的劳务费,据为己有,致使工人工资被拖欠,经我单位多方调查锁定证据后,对宋某下达了劳动保障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该笔工人工资,时限到期后,宋某未能履行支付工资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单位依据办案程序,于2019年10月21日,将该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受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19年11月2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立案侦查。
县公安局三坡镇派出所副所长 杨玉涛:
“经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宋某,最终其交代真实情况,该工程完工后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并提供了真实的工资表,后我局民警多次赴徐水县对涉案工人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案件水落石出,付某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通过提供虚假工资表、提供虚假证言的方式,讨要工程款尾款,构成提供虚假证言,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9月24日,易县凌云册乡张某某就被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到我县信访局和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在案件正常受理调查时限内,2019年12月18日,张某某就同一信访事项组织侯某、杨某等人越级到国家信访局进行信访。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宏建:
“张某某置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事项于不顾,且未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范围内逐级走访,煽动、串联他人到北京越级上访,构成聚众扰乱单位秩序。12 月 21 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尾款”的负面案件中,一些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去主动承担清偿责任,不按规定优先给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而是采取转移挪用工程款、拒不配合调查、隐匿账目、虚设工资表等方式,逃避责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把农民工讨薪作为其讨要工程款的工具,煽动不知情的农民工非法上访。对此,公安机关进行了严厉打击。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班组长 闫铁震:
“县政府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班,将对查实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采取‘零容忍’态度,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他们不敢触碰这条‘高压线’;按照省、市欠薪‘清零’行动目标要求,春节前实现拖欠冬季农民工工资问题动态清零。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我们专班将畅通投诉渠道,集中力量攻坚,全力推动进度,保证办案质量,依法依规为农民工维权讨薪,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