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8点半,涞水镇西南租村宁某将印有“公正高效、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县人民法院法官郑艳平手上。


这温情的一幕,还要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说起,2018年6月27日14时40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宁某骑行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
经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花去医疗费12万余元,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原住址已拆,现杳无音信,查无下落,车辆也已过户,无法送达。负责此案的法官郑艳平通过微信、电话联系以及调查走访,查询到事故车辆信息及投保情况,后多次与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在县人民法院主持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宁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3982元,该案顺利审结。


“我家本来就不富裕,因为治病又花了那么多钱,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还好有郑法官,在疫情期间,积极调查走访,多次联系对方做工作,最终帮我拿到了赔偿款。”宁某说。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一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院法官胸怀初心、肩负使命的认可,也体现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所带来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