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涞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成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34岁,涞水县人)。

2019年8月29日,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人报警称:遭到了自己同学徐某某利用伪造的房产本对其进行了合同诈骗。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立案侦查,经过大量工作,确定了徐某某的合同诈骗事实,遂将其上网追逃。后通过经侦大队大量数据分析,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北京出现,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对其利用虚假房产本和房屋抵押合同分四次诈骗受害人合计金额5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经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涞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涞水县看守所。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钱财,这样的“捷径”既行不通也走不得。 而预防合同诈骗,防止上当受骗,需要我们加强防范,愈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