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将栽种在涞水县涞水镇北涧头村20余亩荒山内的树木进行了清除,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10月18日,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将栽种在涞水县涞水镇北涧头村20余亩荒山内的树木进行了清除,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成功执结了这起纠纷案件。
据悉,申请人涞水县涞水镇北涧头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等人荒山承包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7月4日,涞水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依法做出判决,2017年1月9日,申请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请表、纳入失信名单告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经县人民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将荒山范围内树木清除,但其至今未履行,遂决定强制执行。
此案件的执结,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的“老赖”起到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也发挥了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