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优待证办理和管理须知1发放对象涞水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
涞水县优待证办理和管理须知
1发放对象
涞水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2证件打印
打印优待证以目前各乡镇、社区办、民政局采集的涞水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信息为平台打印。符合上述发放条件的未录入人员,请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民政所登记录入,在职或退休人员到涞水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录入。
3照片规格
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交到户籍所在地民政所,在职或退休人员交到本单位统一办理。
4证件管理
优待证遗失需要重新补发的,持证人需凭报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县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失,申请补发。因损毁等原因申请补发的,应交回原优待证。优待证所涉内容全部用打印机打印,人工手写或涂改均无效。